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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遗体

2020年03月29日编辑:苏州市红十字会

 一、遗体捐献条件:

 (一)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原则。

 (二)捐献人年龄、性别不限,但为便于医学教学及科研,原则上捐献者身高应1米以上。

 (三)捐献人在法律上属于正常死亡,无法律纠纷或争议。

 (四)患有甲、乙类传染病,不可捐献遗体

  二、遗体捐献:

 捐遗者百年后,请执行人及时办理好死亡证明,并通知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遗体接收站并办理接收手续。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接收站联系电话:13584842345、0512-6588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