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2年04月21日编辑:苏州市红十字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21年7月21日至8月20日,对苏州市红十字会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并于11月16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会党组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的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巡察“回头看”反馈会议以后,市红十字会党组立即对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11月19日,会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巡察“回头看”整改提出的要求,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成立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严晓凤同志任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会长张献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11月24日,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动员会,发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参与整改工作,积极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群策群力落实整改要求。12月6日,会党组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每位党组成员都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效果。巡察整改工作推进3个月来,党组班子成员能够自觉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在带头抓好自身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抓好分管职责范围内问题的整改推进工作,逐条对照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要求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巡察集中整改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落细落实整改。市红十字会党组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12个大类31个具体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市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按照问题清、责任明、措施实要求,逐项分析研究,深化完善整改方案,形成整改措施89条,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清单式管理。对具体整改措施进行分类,明确整改时限、倒排整改任务。对巡察“回头看”指出的问题,可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明确具体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定期督查推进,确保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对需要持续改进的工作,坚持巡察整改和标本兼治相结合,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会党组主要领导对整改问题坚持跟踪督办,逢会必讲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对问题不解决、整改措施不到位的抓住不放,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任务按计划完成到位。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做到标本兼治。在严格落实好巡察“回头看”反馈具体问题整改的基础上,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着眼管全局、管长远,把解决阶段性问题与长期性、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聚焦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源头管理,扎牢织密制度笼子,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的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截至目前,新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性文件6项,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有效促进作风转变,提升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同时,严格按要求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和整改成效,向市委第六巡察组和市委巡察办汇报,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的12个大类31个具体问题,我会认真进行排查细化,共列出89个具体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整改72个,正在进行且即将完成的17个。
1.关于“主动融入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系不够,应急救援工作联动机制运作不畅,灾害发生后反应不够灵敏迅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职责意识,严格依法履职,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合作机制。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已与各地应急管理局签订应急救援战略合作协议书。此外,苏州市红十字会、太仓市红十字会已分别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签订应急救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二是建立救援队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应急救援响应时效性。三是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强化队员抢险救灾响应意识。救援队召开了年终总结会,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指出不足,并部署2022年应急救援工作重点。
2.关于“应急预案流于形式,在实际救援中可操作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依据省红十字会、苏州市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我会应急预案。分别于2021年11月底和12月初,出台《苏州市红十字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苏州市红十字会参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二是定期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检验完善应急预案可操作性。
3.关于“现场救援专业能力水平有待提升,救援装备配备不足,现场参与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建救援队师资队伍,定于年中举办的师资培训班中,吸收部分救援队员参加,扩充救援师资力量,根据救援任务和形势的不断变化,制定详细可行的年度培训大纲,并严格执行,加强救援队技能培训。二是依据救援队建设需要,积极争取财政、应急等部门对救援队建设的支持,加大投入力度。2022年度,市财政年度预算拟安排救援队工作经费34万元。此外,积极与公安、交通、文明办等单位沟通交流,力争加大对救援队能力建设的经费投入。
4.关于“救援物资仓储管理水平不高,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视仓储物资管理,学习先进地区管理经验,取长补短。二是依托现有资源,建立“三救”工作专用仓库,加强仓库物资管理水平。三是已于12月底落实对救援仓储物资的清点、维护保养等措施,并采购增添了一批水上救援设备。2022年计划申请采购、添置防盗、防爆、防火、除湿等消防物资,消除仓库消防安全隐患。
5.关于“在宣传内容上,对‘三救三献’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挖掘不深不活,就事论事多,个性化内容少,缺乏吸引力和感召力,传播红十字精神不够广”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梳理历年来,在“三救三献”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摸清底数。二是结合苏州市红十字建会110周年,组织纪念活动,邀请优秀会员、志愿者以及专家代表进行座谈研讨。三是与引力播合作,遴选出近年来具有代表性的志愿者代表,组织“红十字救在身边”专题访谈节目,深入发掘红十字志愿者身上的闪光点,讲好红十字故事,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弘扬红十字精神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优势。
6.关于“在宣传手段上,满足于世界红十字日等几个关键节点开展广场活动,对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的新传播媒介运用不积极不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新传播媒介的学习,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法,前往苏州市卫健委宣传处进行交流学习,邀请红十字国际学院相关专家教授进行专题指导,进一步加深对新传播媒介的认识和理解。二是积极强化新媒体手段应用。针对疫情常态化,尝试采用线上直播和线下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建会110周年纪念活动。协调相关单位,在苏州中心亮灯,提升社会影响力。不断优化公众号运行方式,改进传播形式,在年度平均阅读量过千的基础上,近三个月来平均阅读量2270左右,单篇最高阅读量达2.4万,粉丝8万+,关注度和粉丝数量再创新高。
7.关于“在形成合力上,对内没有有效统筹红会会员、志愿者力量资源,对外与本地主流媒体、门户网站沟通不多,合作有限,没有发挥宣传的最大功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借用技术手段,加强会员、志愿者的管理动员。将基层组织和会员管理系统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筹划,力求借助技术手段,进一步聚合会员、志愿者以及各类基层组织合力,提升宣传效能。二是进一步扩大与本地主流媒体、门户网站的沟通交流。与名城苏州合作,及时更新官网板块,提高传播效率。与苏州广电合作,拍摄剪辑全国志愿服务典型相关宣传片,依托SBS暖视频、看苏州向全网发布。与苏州报业集团合作,依托引力播,开展线上直播业务。主动与新华日报苏州分社联系,加强相关合作,拓展宣传阵地,扩大受众范围。
8.关于“报销手续把关不严,部分凭证相关附件材料不齐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对报销手续严格把关,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食堂菜金、救援队活动、“诚善助学”慈善拍卖活动附件不齐全问题,办公室逐一联系相关业务部室,明确应当提供的附件清单,并举一反三,报销时附件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制定《苏州市红十字会财务报销办法》,明确财务审核审批权限和职责,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项目经费、救援队活动经费等明确报销要求。三是建立健全内审制度,年底前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救援队活动有关凭证进行监督检查,邀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2021年社会捐赠款物进行审计监督。
9. 关于“公车加油不够规范,存在加注高标号汽油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驾驶员进行谈话教育并组织学习相关规定,明确相关要求。二是加强对公务用车的规范管理,坚持定点加油,用车时及时关注油量,做到留有余地,严禁加注高标号汽油,坚持厉行节约。
10. 关于“党组创新意识不强,思想不够解放,工作不够大胆”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举办全市红十字会系统领导干部读书班,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断提升红十字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履责记实平台及时填报工作情况,并上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二是积极主动向市委组织部汇报,争取加强对市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建设,拟调整主要领导,新增军转干部1名担任副会长。三是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党组班子带队到各市、区深入博爱家园、学校红十字会等20余个基层阵地开展“深扎根、大排查、抓落实、解难题”调研,广泛听取基层红十字工作者、会员、志愿者以及服务对象意见建议,撰写调研报告2篇,民情日记9篇,召开“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专题交流会,结合基层反映的意见建议,查找问题9条,制定整改措施21条,进一步推进全会和党支部工作提质增效。四是坚持依法履职,积极担当作为。扎实推进“三救三献”等工作,凝聚社会人道资源,助力实现共同富裕,推进生命关爱工作,充分发挥好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2021年全市红十字会系统接受捐赠款物4231.98万元,发放救助款物3112.70万元;开展应急救护培训22.02万人;造血干细胞采样2518人份,成功捐献20例;报名登记捐献遗体(器官、角膜)13819人,实现遗体捐献135例,器官捐献24例,角膜捐献92例,部分业务指标创历史新高。五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制约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难点和瓶颈问题,各分管领导主动申领项目,分别围绕“推进红十字会改革”“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建设”“博爱家园总会试点工作”等,主动履职担当狠抓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举办了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完成了常熟市景泰社区总会博爱家园试点工作并召开总结会。
11. 关于“部分中层干部履职不到位乃至缺位,对业务工作研究不深入,对基层情况掌握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结合干部轮岗交流,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相关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在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分管领导与部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明确努力方向。二是提高业务能力。制定中层干部“每季一讲”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各部室负责人围绕岗位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建设、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应急工作有关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实际问题进行解读分享,推动中层干部成为各自业务领域的能手和专家。组织参加全省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工作推进培训班、《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宣传贯彻培训会、造血干细胞捐献服务工作线上培训班等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加强调查研究。以“两在两同”基层调研为契机,中层干部陪同会领导深入基层,围绕重点工作和组织建设等情况,主动了解基层需求,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2021年度完成调研报告2篇。2022年春节期间,各部室负责人认真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参与走访慰问社区困难群众。四是调整、轮岗部分中层干部,提高人岗匹配度。2名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提拔中层干部1名,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进一步提升。
12. 关于“普通干部工作缺乏激情,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主动作为不多,积极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大力弘扬红十字精神,用身边的好人好事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进一步用好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宣传红十字工作中的感人事迹,成功举办建会110周年纪念活动,回顾110周年特别是近十年红十字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团结带领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奋进新征程。二是加强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增强干部群众为民情怀。党组成员、秘书长马红英为全体党员干部作《传承红色基因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专题党课,以红十字运动服务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历史和自身丰富的红十字工作经历引导全体党员牢记初心使命,努力担当作为。组织观看《榜样6》,学习英雄楷模的先进事迹,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三是进一步用好“三项机制”,认真落实平时考核制度,把个人考核情况作为评定干部职工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直接挂钩。召开年度考核会议,领导班子进行述职述廉,全体干部进行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四是加大表扬激励力度,设立“党员先锋岗”,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召开机关作风建设会议,传达贯彻苏州市2021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总结暨作风建设会议精神,通报表彰考核优秀部室和优秀个人,鼓舞斗志,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13. 关于“应急救护培训作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存在为培训而培训现象,培训实战性不强,救护技能与公共安全需求的有效链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走访机关相关部门和基层红会,听取救护培训需求建议和意见,摸清、掌握培训真正的需求和底数;已向市文明办申请2022年应急救护培训项目,拟在全年每月的最后一周周五开设公益性救护培训公开课。二是在培训的课程设置上有侧重点选择,针对不同人群和受训单位需求,增强实用性。三是继续深入“五进”开展培训,广泛向社会公众发布培训公告,满足受众需求,增加培训人数及覆盖面;待市人代会票决通过2022年市实事项目后,立即启动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10万人项目。四是继续征集“救”在身边典型案例并广泛宣传,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培训。
14. 关于“急救设施覆盖率很低,推动布点缓慢,AED体外除颤仪配备量与其他发达地区有差距,且布点分散,现场救护能力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大对急救设施、AED机等采购力度,推动增加名胜景区、体育场馆、办事大厅、轨道交通等人员密集地布点。2021年,在轨道交通站点增配6台AED;指导太仓市红十字会投放180台配备AED的生命救助站,获评2021苏州十大民心工程。二是动员社会力量、引导爱心企业,加大捐赠力度,增加公共安全设备的密度,为新开通的轨交5号线配置68个急救箱。三是推动技防加人防,联合苏州报国寺设立见义勇为爱心基金,调动全社会参与现场急救的良好氛围。
15. 关于“社会捐赠款物收支不够透明,公示间隔时间偏长,未能建立可公示、可查询、可追溯的线上线下信息交互平台”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门户网站在线捐赠模块进行优化升级,捐款后实时公开捐赠接受情况,增加捐赠查询功能,切实增强透明度、提升公信力,上线电子版捐赠荣誉证书,及时褒奖激励捐赠人。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接受管理公示相关工作。加强对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和执行情况跟踪监督,做好各个时间节点公示,事后做好问效回访。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河南水灾、疫情防控等捐赠收支明细。采取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完整向捐赠人反馈捐赠款物执行过程和进度、捐赠执行的结果和成效。三是做好表彰激励工作,加强与捐赠人的沟通对接,积极为捐赠人申报中国红十字会有关奖章,为符合条件的捐赠人申报“苏州慈善奖”,持续激发捐赠人的爱心善意。邀请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参加纪念建会110周年座谈会并交流发言,增强捐赠人的荣誉感。
16. 关于“专项救助基金惠及面窄,工作浮于表面,救助力度弱、范围小、人数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切合苏州实际的救助项目,以项目化运作,动员和吸引社会爱心捐赠,扩大救助基金募集款,增加救助人数,新设立“印光法师德智助学基金”等2个爱心基金。二是密切与民政等部门联系、对接,摸清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把救助款送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中,增加救助项目的实效性。三是利用街道红会、博爱家园等基层组织就近精准实施救助,打通“救”在身边最后一公里。开展2022年常态化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加大救助力度,救助资金由原来的每年下拨110万提高到今年的300万。
17. 关于“对培训基地管理不规范,运行情况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对照省红会关于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建设的通知要求,落实各项制度和规范管理,定期对建成的基地监督检查,并列入年度测评考核。二是加强与周边单位交流学习参观,汲取和借鉴先进管理经验,提升培训基地的管理水平和运行办法。
18. 关于“没有真正牢固树立“人道为民”的发展思想,对已经开展的人道救助项目,后续工作乏力,被救助群体不断缩小”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和依法履职意识,树牢红十字宗旨意识,坚持一切为民的工作出发点。2022年探索爱心捐赠企业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利用常态化博爱送万家活动,设立针对元旦春节开展集中救助、博爱送健康、临时应急救助等3个人道项目。二是加强与捐赠人联系,采取捐赠人实地走访或与救助人见面会等形式,增强项目的互动性,让捐赠人感受到项目成效,持续出资救助困难群体。三是加大对捐赠人的表彰,为其申领相应的奖章、捐赠证书及“博爱”牌匾,增强其荣誉感和责任感。
19. 关于“对主管的唯一协会中的患病群体帮扶力度不大,主动对接服务不多”问题的整改。
春节前夕,市红会分管领导及部室负责人与癌症康复协会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交流,进一步了解协会工作实际困难,一起对新年度工作和长期发展规划进行探讨。积极协调多方力量,完成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申请和资金发放工作。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对协会的帮扶事项,加大帮扶力度,年度帮扶资金达12万元。
20. 关于“对社会需要救助的群体主动救助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挖掘社会上需要救助的新群体,捐赠账户留存资金较多,没有充分发挥资金应该承担的作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与各市、区红会的联动,找准真正需要救助的群体,主动开展救助帮扶。二是打造红十字“博爱”品牌,“博爱送万家”春节送温暖,“博爱送健康”等博爱项目由阶段化调整为常态化,持续不断地开展救助帮扶。三是依法合理使用捐赠资金,加大对需要救助群体的救助力度。
21. 关于“单位内部存在一定程度的内耗,内设机构存在职责不清、互相扯皮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改革方案要求,落实《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红十字会内设机构和科级领导职数的批复》,捐献服务部由赈济救护部挂牌机构调整为单独设置,并更名为捐献工作部;办公室增挂监事会办公室牌子;事业发展部更名为组织宣传部。进一步梳理明确内设机构职能,加强对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需要多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召开专题会议,确定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确定相关人员的分工,避免互相推诿扯皮。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团队意识。二是建立健全督办制度,每月办公会议上,书面汇报上个月工作完成情况,并对未完成工作进行重点说明。对党组会、办公会的议定事项,由办公室加强督查督办,对工作不落实的严肃处理。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坚决问责。
22. 关于“对基层习惯于发号施令布置工作,对上级部署的考核目标任务一分了之,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制定《苏州市红十字会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推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调查研究时间不少于1个月,建立服务群众联系点。2021年,领导班子落实“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要求,带队到各市、区深入博爱家园、学校红十字会等20余个基层阵地开展“深扎根、大排查、抓落实、解难题”调研,广泛听取基层红十字工作者、会员、志愿者以及服务对象意见建议。二是提高政策水平。结合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在制定评估细则过程中,对拟给各地下达的目标任务充分开展事先论证评估,按照“跳一跳、够得着”的目标确定考核指标。三是加强对基层一线的指导力度。结合基层调研、半年度工作会议、务虚会等形式,加强对各地红十字会工作的联系指导,指导吴中区、虎丘区红十字会做好换届工作,向相城区红十字会发出改革督办函,指导常熟市红十字会做好建会110周年活动筹备和总会基层组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太仓市红十字会投放180台生命救助站,等等。召开县区红十字会领导干部专题读书班暨年度总结部署会,对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江苏省红十字条例》进行专题辅导,针对各地不同情况有针对性提出2022年工作指导意见。
23. 关于“对于部分县区在疫情防控期间筹款能力偏弱问题,没有帮助针对性的分析原因,解决问题,主动服务不多”问题的整改。
将相关问题作为专项内容纳入“两在两同”基层调研,主要领导专程前往相城区红十字会,了解工作方面的矛盾困难,和相关工作人员一起,从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等方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分析。结合年度工作会议,指导进一步端正对筹款工作的认识,并在新年度工作中进行重点筹划。
24. 关于“对制度理解不透彻,简单理解为“三重一大”制度就是集体决策行为,对程序性、规范性要求执行不到位,对未达到招投标起点金额的采购项目仅在形式上把关,党组会没有充分讨论”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会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吃透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研究审议,严格执行党组成员逐个表态,“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规范执行制度要求。二是制定《苏州市红十字会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对未达到招投标起点的采购项目明确项目经费使用流程、自行采购方式和主要环节,自行采购经采购小组初步讨论后报党组会充分研究。三是制定《苏州市红十字会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全流程监管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事前论证、事中监管、事后评估工作机制,切实把监管工作渗透并体现到开展人道救助和服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25. 关于“在日常监督中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探头’作用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会精神,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与会主要领导就严格落实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深入交换意见,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意识。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市红十字会及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狠抓问题整改落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紧盯整改工作全过程,动态分析整改情况及成效,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二是通过列席市红十字会党组会、民主生活会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重要会议,紧盯决策部署全过程。 2021年12月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监督,重点围绕2019年至今提拔人员程序是否合规、导向是否端正、风气是否清正、结果是否公正等问题开展监督,深入党员干部开展“一对一”谈话,并多次与主要领导交换意见,督促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升重要岗位干部履职能力。制定完善《2022年度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清单》、《2022年度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专项督查实施计划》,突出对社会捐赠、应急救援、专项救助、“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财务制度执行等事项的监督检查。三是每月对苏州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平台“四风”顽疾、“四风”隐形变异模块推送的疑似问题数据开展一次梳理研判。开展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清风行动”,核查疑似“公款吃喝”发票信息。四是通过组领导带头学、组员自学、组内集中学习讨论等方式,学习贯彻新近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积极参加集中培训,2022年以来,参加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监督审查技术业务培训、审查调查业务大讲堂视频培训、心理健康知识辅导讲座等业务知识培训共计11人次。
26. 关于“《慈善法》明确规定不得接收以捐赠人的利害关系人为受益人的定向捐赠,但依然存在默许向利害关系人捐款、拨付捐赠资金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经通过部门会议形式开展2次学法。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捐赠管理办法》学习,理深悟透,熟记于心。二是严格依法办事。对捐赠人捐赠有利害关系时,依法做好解释工作,杜绝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发生。
27. 关于“对社会上存在的不规范使用红十字标志、侵害红十字会权益的现象没有及时有效处置”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群众反映的红十字标志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清理调查,及时终止苏州市博爱学校红十字会名称使用权。二是结合《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的宣传贯彻,专门下发通知,加强对红十字标志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三是主动联系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红十字标志使用不规范,侵害红十字会权益的现象进行检查。
28. 关于“县区红十字会建设推动不够,仍有部分县区红十字会没有独立设置;工作机制不健全,换届不及时;推动县区红会设立党组不够有力,该项指标考核在全省排名靠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相城区红十字会进行专题调研,按照系统改革的要求,帮助他们进一步理顺机构编制,明确机构职责。协调相关区领导、相关分管部门对相城区红十字会进行调研指导,加强班子力量,改善人员结构,强化组织职能。二是专门召集高新区红十字会相关领导,了解换届工作进度。针对区红会领导新调整的实际情况,开展专题指导,对接矛盾困难,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定位,目前换届准备工作已全面完成,待疫情稳定即行召开换届大会。三是结合“两在两同”调研,前往各区(市)红十字会,了解党组设立推进情况;结合《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颁布执行,组织专题培训,帮助各级进一步认清关于设立党组的重要意义。顺利推动昆山市红十字会设立党组。
29. 关于“基层组织建设率不高,高校建会比例偏低,距离全覆盖要求较远;机关建会率极低,发动意愿不强;市本级推动园区中小学建会力度不够,主观上存在畏难情绪,全市青少年会员数全省排名靠后,与学生数在全省排名第二的体量不相匹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主动与教育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对建会工作达成共识。采取发函、电话联系等方式向相关未建会高校宣讲建会相关的规定要求,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建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截止2021年秋学期寒假前,苏州经贸学院、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和苏州工业园区百年职业技术学院完成建会,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学院、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等高校已初步达成建会意向。苏州工业园区领科教育学校、苏州工业园区海归子女学校2所中小学完成建会。二是筹划展开会员和基层组织系统建设工作,结合系统建设对全市青少年会员进行精确统计,做好相关管理,扩大宣传影响力。三是利用政府会议、交流研讨等时机,加强对机关红十字建会工作的宣传。从我做起,在市红十字会率先建会,所有专职工作人员按期交纳会费。
30. 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力,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措不够扎实,没有开展谈心谈话,多与业务工作混谈,对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了解不充分,对合理诉求不回应”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结合干部选拔任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等,与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职工群众深入沟通交流,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认真听取党员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对职工食堂进行装修改造,改善就餐环境,增加早餐供应;帮助解决3名干部职工子女入学问题,切实帮助干部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二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抓党建与抓业务同步,做到思想认识、安排部署、教育管理和督促检查“四到位四同步”,2021年向市纪委监委报告党组和党组成员履责纪实135条。三是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经常运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大阳山政德教育基地,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培育党员干部政治信仰和廉政自觉,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节假日期间加强警示教育,配合派驻纪检组重点开展正风肃纪工作。
31.关于“选人用人存在“能上不能下”问题,部分中层干部履职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充分发挥党组在干部工作中的把关定向作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开展谈心谈话、进行充分调查摸底,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原则,对中层干部进行岗位交流。二是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人员,整合干部在线教育、调研考察、省市各类培训活动等主渠道主阵地,抓好干部履职能力培训。三是用好“三项机制”,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有关典型案例,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对履职不力的坚决予以调整。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继续把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定期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任务坚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抓不放,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对已经整改完成的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攻坚克难的力度,持续用力推进。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是注重常态长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从实抓整改,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坚决摒弃“过关”思想,既抓好“当下改”,更注重“长久立”,拾遗补缺、堵塞漏洞,健全整改落实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红十字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公开透明。以巡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各项建设,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推进事业创新发展。结合红十字会工作实际,抓好巡察“回头看”成果运用,充分放大巡察工作正能量效应,更好地用其指导工作实践,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红十字会干部队伍。自觉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与推进红十字会系统改革发展融为一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良好的改革发展业绩体现和巩固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果,奋力开创新时代全市红十字事业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2-65234329;邮政信箱:苏州市姑苏区竹辉路510号苏州市红十字会办公室收邮编215007;电子邮箱:bgs@szhszh.suzhou.gov.cn。
中共苏州市红十字会党组
2022年4月21日